秦皇岛籍19岁年轻人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某门窗厂工作,发生工伤事故,右手两根手指被车床碾压,丧失功能。因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没有参加工伤保险,在赔偿金问题上与门窗厂产生纠纷。
本律师参与本案,代理该工人代理人,以提供法律援助。后在石家庄市裕华区劳动仲裁委提起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申请。同时多次到门窗厂与单位负责人跑办赔偿事宜。后在仲裁开庭过程中,与门窗厂达成赔偿协议,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了该纠纷,当事人对此高度认可并赠送了锦旗以示感谢。